浙江东方与浙大经济学院、浙大金融研究院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06-21

6月8日,浙江东方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国贸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金朝萍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子法出席并致辞,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陈鑫云、浙大经院副院长方红生、浙大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章华代表各方签约,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晓东主持签约仪式,浙大经院副院长、浙大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义中等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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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萍指出,公司与浙江大学渊源深厚,公司高质量发展得到了浙大有力的“人才供给”;公司先后六位独董来自浙大,有力促进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与浙大金融研究院作为长三角金控专委会合作组织单位,助推长三角金控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及旗下浙金信托、中韩人寿与浙大经济学院等开展深度合作。“十三五”以来,浙江东方精准搭建以人才、风控、协同、数字化为重点的金控平台架构,重点做好人才选用育留文章,市场化引进专业人才近千人。在人才资源加持下,公司实力迅速提升,“十四五”开局良好,成功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为高质量打造金控平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公司真诚期待与浙大经济学院、金融研究院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携手共建“产学共赢”好生态,打造校企合作新范本,在中国式现代化和浙江“两个先行”新征程中持续贡献力量。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子法表示,在今年4月浙江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际收到习近平总书记亲笔回信,充分肯定浙江大学近20年来取得的成绩,对浙江大学未来方向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再接再厉,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目前,浙江大学整体的发展水平已经稳居国内高校的第一阵营,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效显著。本次签约标志着校企之间和院企之间的合作能够更进一步,期盼能够向浙江东方输送更多的优秀毕业生,也衷心祝愿浙江东方的事业能够顺利发展,各方面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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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也是浙江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此次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人才培养与交流、智库建设、助力共富等方面深入合作,不断探索创新,持续助力浙江省“两个先行”和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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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源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学术文脉。1929年,之江大学设立经济学系,这是中国大学最早创办的经济学系之一。浙大经院搭建各类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学院每届毕业生近五百人,为政府、企业、高校等各行各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经济学人才。


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是浙江大学校设新型科研平台和浙江省重点专业智库。研究院以“省校共建、顶天立地、浙江特色”为办院方针,以“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金融领域权威智库”为办院目标,以“区域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为研究重点,致力于成为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区域金融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金融行业与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规划者和推动者。研究院入选了“中国智库索引(CTTI)来源智库”,是长三角金融研究智库联盟、长三角创新金融研究院(智库联合体)等发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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